时间:2022-11-03 13:04来源:学生处

  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9001诚信金沙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和《9001诚信金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修订)》(皖新出职院〔2019〕167号)文件,经过班级推选、系级初审,形成建议名单,公示五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审核,现将我院2021-2022学年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面向全院公示,名单附后。

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-11月9日,如师生有异议,请拨打电话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。

  监督举报电话:0551-63812459



9001诚信金沙学生处

2022年11月3日



编辑:明亮